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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:四轮电动车≠新能源汽车

时间:2020-01-06 访问量:790
目前“四轮电动车”虽然已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,但必须是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才能上牌照,否则不允许上路行驶。一旦上路行驶,那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定性
依据国家标准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12)对机动车的分类,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,属于机动车范围。“四轮电动车”以及目前社会上出现的“旅游观光车”、“老年代步车”等均属于电动汽车范畴,纳入机动车管 理。
为何不能上牌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条规定: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,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,方可上路行驶。而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,依据的是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。“四轮电动车”因未列入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因此不能办理牌证,不予注册登记。
哪里可以使用
此类机动车因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,因此严禁上道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。属于特种设备的旅游观光车可以在公园、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使用。
违法上路受罚
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应当扣留车辆,依法处罚。